2014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升本《民法》答案解析
一、選擇題
1、A【解析】民法的調整對象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2、A【解析】支配權,是指權利主體可以直接支配權利標的物而具有排他性的權利。所有權,是指所有人對其所有物享有的全面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物權。物權是典型的支配權,所以說,所有權屬于支配權。
3、A【解析】《民法總則》第13條規(guī)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4、D【解析】不動產,指不能移動,或移動后會改變其價值和用途的物。如土地、附著于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5、B【解析】民事行為發(fā)生時顯失公平屬于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情形,具體是指一方當事人利用優(yōu)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民事行為。
6、B【解析】普通合伙的基本特征:依協(xié)議自愿成立;共同出資、共享利潤,以經營共同事業(yè)為目的;合伙是由2個以上的合伙人所組成的組織;合伙人以其個人財產對合伙組織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7、C【解析】天然摯息,指依原物的自然屬性而獲得的收益,如動物的產出物。AB兩項屬于法定摯息,D項是埋藏物。
8、C【解析】在必須結合使用才能發(fā)揮經濟效益的兩個獨立物中,起主要效用的為主物;在兩個獨立物結合使用中處于附屬地位,起輔助作用的物是從物。C項中電視機是主物,遙控器是從物。
9、A【解析】自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自有物享有的物權,自物權就是所有權,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可以對物進行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BCD三項屬于他物權。
10、C【解析】物權法定原則,是指物權的種類和內容均須由法律加以明確規(guī)定,不允許當事人任意創(chuàng)設與法律不同的物權種類或協(xié)議改變物權的內容。
11、B【解析】《物權法》第92條規(guī)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ACD項均為正確表述。
12、B【解析】《物權法》第180條規(guī)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2)建設用地使用權。(3)以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運輸工具。(7)法律、行政法規(guī)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ACD三項屬于物權法禁止抵押的財產類型。
13、D【解析】人身權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人格權是民事主體固有的,以人格利益為客體,為實現(xiàn)自己的獨立人格必須具備的權利,如生命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隱私權等。AB兩項屬于物權,C項即債權。
14、B【解析】《民法通則》第100條規(guī)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楊某未經孫某同意用其照片實施營利行為侵犯了孫某的肖像權。
15、C【解析】收養(yǎng)關系的成立須經過行政登記程序。收養(yǎng)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yǎng)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16、B【解析】婚姻存續(xù)期間,甲和乙的共有存款,甲的勞動報酬,乙獲得的稿費均為夫妻共同財產,共計12萬元,兩人平均分割,甲的遺產為6萬元。
17、C【解析】《繼承法》第7條規(guī)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嚴重的。(4)偽造、墓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jié)嚴重的。
18、C【解析】依據《繼承法》的規(guī)定,法定繼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所以甲對生父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都享有繼承權,可以同時繼承生父和繼父的遺產。
19、B【解析】接受繼承是一種單方行為,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接受。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認定其有效;故放棄繼承只能是明示放棄。題中繼承人未作出明確表示應視為默示接受繼承。
20、C【解析】遺贈,是指公民以遺喝的形式將其個人財產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國家或者集體組織,并于其死亡后發(fā)生法律效力的一種法律制度。ABD三項均屬于法定繼承人。
21、D【解析】根據親屬間血緣關系不同將親系分為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旁系血親是指雙方之間無從出關系但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親。甲和叔叔同源于祖父母,自己是第一代,叔叔是第二代,祖父母是第三代,而這些親屬都源于第三代,所以甲與其叔叔之間是三代旁系血親。
22、A【解析】《收養(yǎng)法》第8條規(guī)定,收養(yǎng)人只能收養(yǎng)1名子女。收養(yǎng)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yǎng)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yǎng)人無子女和收養(yǎng)1名的限制。
23、A【解析】《物權法)第236條規(guī)定,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展行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兩個月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間,但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
24、A【解析】姓名權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決定、變更和使用自己的姓名并排除他人干涉或非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姓名權的內容主要包括姓名決定權、姓名變更權和姓名使用權。題中甲冒充乙參加某公司慶典并獲利侵犯了乙的姓名使用權。
25、B【解析】《侵權責任法》第41條規(guī)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生產者承擔產品責任的歸責原則是無過錯原則。
26、A【解析】《侵權責任法》第34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故李某只能請求甲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27、A【解析】《民法總則》第18條規(guī)定,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題中甲應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他所實施的民事行為當然有效。
28、C【解析】《侵權責任法》第10條規(guī)定,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shù)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29、C【解析】《合同法》第80條規(guī)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故甲轉讓債權應通知乙,乙在接到通知后,債權轉讓對乙生效。
30、C【解析】《擔保法》第19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1、A【解析】《合同法》第103條規(guī)定,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
32、B【解析】定金,是指當事人確定,為保障合同的履行,一方當事人預先支付給另一方的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確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33、C【解析】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有效存在為存在前提的合同。質押作為一種擔保方式是在主債權存在的前提下設立的,而質押合同也是在產生債權的主合同存在下的從合同。
34、D【解析】《侵權責任法》第16條規(guī)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35、A【解析】我國法律規(guī)定,教峻、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二、簡答題(答案要點)
36、我國《物權法》規(guī)定的擔保物權的種類:
(1)抵押權;(2)質權;(3)留置權。
37、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1)須行為人無代理權;(2)須有使相對人相信行為人具有代理權的事實或理由;(3)須相對人為善意且無過失;(4)須行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為民事法律行為。
38、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shù)那樾危?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論述題(答案要點)
39、不安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在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后履行債務的當事人在締約后出現(xiàn)足以影響其對待給付的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有條件地解除合同的權利。
不安抗辯權的成立要件有:
(1)須因雙務合同互負債務;
(2)須一方當事人有先履行債務的義務且先履行一方的債務已屆清償期;
(3)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后履行債務的當事人不能或不會作出對待履行。
四、案例分析題(答案要點)
40、
(1)無權。因為王某善意取得字畫的所有權。
(2)有權。因為吳某未經周某許可出售其字畫,侵害了周某的所有權。
41、
(1)甲有權請求醫(yī)院或血站賠償其損害。因為根據《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因輸入不合格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以向血液提供機構請求賠償,也可以向醫(yī)療機構請求賠償。
(2)有權。因為乙的行為構成無因管理,管理人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包括在管理活動中受到的實際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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